辽宁省中直企事业会计学会
辽中直会函[2016]8号
关于举办“结合‘金税三期’纳税申报表解读营改增政策与实务应对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营改增税收政策铺天盖地,仅就2016年6月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就已经三易其稿了,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13号、27号和3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所有的增值税政策**终都要浓缩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体现出来,同时7月份我省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如何应对纷繁复杂的一主八附的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及国地税联合推出的金三系统,对于金融业的财税人员以及管理层都是全新的挑战,多交税少交税都将在申报表中予以定格!
在金融业****学习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为回馈金融业会员单位多年来对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帮助金融业在税制巨大变革时期,顺利过渡衔接,特推出公益性的 “结合‘金税三期’纳税申报表解读营改增政策与实务应对培训班”, 旨在通过政策解读、实务应对、案例分析、纳税申报表的填列等多种方式,为高管层及财务骨干人员****分析及解决在管理和执行层面的关键性问题,同时帮助金融业会员单位及时准确完成7月份上线的“金税三期”的纳税申报表。
请各单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职务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箱的方式,于7月8日前告知我会。
一、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15日(全天)地点:百银大厦 (省银监局)
二、培训对象
金融、保险行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内容
1、金融业“营改增”解析及应对实战 ;
2、“金税三期”纳税申报表解析。
联 系 人:李伟 梁玉霞
联系电话:24155660 24142628 手机:13654048005
传 真:24142628
QQ邮箱 :986661725
Emal:zhongzhi_en008@163.com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62号
邮 编:110015
备注:本次培训为免费学习,中午为学员免费提供自助餐。
二○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参加财会人员培训班的回复
辽宁省中直企事业会计学会 :
你会发来的“结合‘金税三期’会计报表解读营改增政策与实务应对培训班”已收悉,现将参加培训班人员报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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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上一条:
关于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
下一条:
关于举办《财务管理人员实务操作与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