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凡持证的会计人员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我会决定于6月20日开始开展驻沈会员单位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驻沈中直单位财会人员。
二、培训内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及实务解析》。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每人100元。
四、培训时间:各会员单位自选培训时间,本会培训时间由2016 年6月20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
五、培训课时:2016年度培训课时24课时。
六、签到方式:本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实名签到,由我会人员监督并会后存档作为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依据。
七、培训地点: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地点,也可与我会联系协商。
请各会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落实2016年度本单位及系统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培训安排情况通告我会培训部门。待培训完毕后两周内,将学员情况告我会(提供电子版)。
格式如下:(电子文档Excel格式)
序号
单位名称
二代身份证号
会计证档案号
姓名
1
2
3
4
…
注:由于2015年会计证档案系统升级,请各单位重新核对个人信息并参照本人会计证,15位身份证号码必须升至18位,全文“文本格式”。
联系人:崔进 梁玉霞 李伟
联系电话:24142628 24155660
邮箱:zhongzhi_en008@163.com
QQ群号码:128703880 微信号:pjcuijin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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